关于选拔推荐学生参加“青春感动中国”典型人物(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0-06-07
关于选拔推荐学生参加“青春感动中国”典型人物(集体)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
按照北京市教育工委的统一要求,2010年将在首都高校组织开展“青春感动中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出一批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优秀学生(集体)及毕业生典型,在首都高校及社会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感动中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推荐条件
重点推荐西部志愿者、大学生自主创业、从军,以及从事公益事业、建设家乡、社区志愿者、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典型,突出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时代精神和爱国主义品质。
三、宣传总结
学院将结合新生入学教育,深入开展“青春感动中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在校优秀大学生、毕业生典型,对入围的典型人物、事迹,配合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各系(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并于6月10日前将推荐的1-2名优秀学生(集体)及毕业生典型的事迹材料电子版(注明联系方式,不少于800字)报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彭鹏,周正,祝凤鸣 88561083,81200141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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