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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北京第三届艺术展演活动获奖学生的决定

作者:   更新时间:2010-11-25

院团字(2010)23号
关于表彰北京第三届艺术展演活动获奖学生的决定
 
团委各部门、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
     
      北京第三届艺术展演活动自2010年4月正式启动,目前展演及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在学院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经过层层选拔及精心排练,在本次展演活动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学院团委决定对以下获奖团队进行表彰:
 

 

参赛团队

参赛选手

作品名称

二等奖

管弦乐团

  璞等

《天空之城》

二等奖

曲艺部

  群等

《坐宫》选段与《白毛女》选段

三等奖

声乐部

  冉等

《在银色的月光下》

三等奖

舞蹈部

徐竹溪等

《支教》

 
      此次展演是我院大学生艺术团第一次走出校园,在北京市高校艺术舞台上进行展示,并取得可喜成绩。学院团委号召广大团员青年,以此次艺术展演活动为契机,积极参与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为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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