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17届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已开始,为了规范学生档案归档、转递流程,更加高效、有序地做好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需收集的毕业生档案材料有:
①档案材料清单;
②高中阶段档案;
③高考招生考生档案;
④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
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历年成绩表;
⑥毕业生登记表;
⑦奖惩材料;
⑧学士学位证明书(本科毕业生);
⑨实习报告(高职毕业生)
⑩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待派遣后装入档案袋);
⑾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材料。
2、各院(系)学生档案负责人(或归档人)于6月16日下班前在学工部学生档案室领取学生档案袋、学生个人档案,完成交接工作。
3、各院(系)将档案材料收集完毕以后,请按照档案材料清单顺序依次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用黑色签字笔标注姓名、学号、专业。
4、各院(系)将档案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整齐,并按规定时间交至学工部学生档案室,具体安排如下:
归档时间 |
系(院) |
归档时间 |
系(院) |
6月26日下午 |
安全工程系、法学系 |
6月27日上午 |
工会学院、公共管理系 |
6月27日下午 |
文化传播学院 |
6月28日上午 |
经济管理系 |
6月28日下午 |
劳动关系系 |
6月29日上午 |
高职学院 |
5、6月30日,凡是需要自带档案的同学持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到学工部学生档案室(办公楼325室)办理自提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各系(院)就业联络员在录入就业系统时,在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栏中标注出“自提”字样,未标注者不予自提。为防止丢失,请各院(系)严格控制自提数量,尽量统一转寄。
6、毕业生档案经学工部抽查、密封后,拟定于7月5日寄往相应接收单位。
7、请转告毕业生查询档案去向:学校网站首页→招生就业→就业信息(右下角)→档案查询。毕业生于报到后一个月内核实档案接收单位是否已接收档案。
注意事项:
1、由于发档时间紧迫,请各院(系)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2、就业管理平台系统中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必须体现出所在省、市、县,如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山西省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请各院(系)将毕业生就业管理平台中的档案转寄地址、档案转寄邮政编码、收件部门(收件人)、单位联系电话(收件人联系电话)准确、完整地填写。
4、北京生源考取京郊村官者,档案发往相关区县;外地生考取北京市村官,在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栏录入“村官,暂存学校”,并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注“村官”字样。
5、西部志愿者档案暂存学校,在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栏录入“西部志愿者,暂存学校”,并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注“西部志愿者”字样。
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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