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七届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北京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组织优秀北京市第七届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的通知》(京征〔2024〕5号)要求,我校将开展北京市第七届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
2.从北京市入伍,服役期满、表现良好,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11年及之后毕业的,就业创业的往届毕业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2011年以前毕业)。
二、推荐条件
1.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强。
2.在部队服役期间,军事技术精,完成任务好,工作实绩显著;在复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工作;在毕业踏入工作岗位后,爱岗敬业、事迹突出,在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3.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方法步骤
请各学院坚持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严格开展推荐工作,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至多推荐1人,2011年及之后毕业的,就业创业的往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至多推荐1人。
请各学院于3月18日下午5:3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推荐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xgb@culr.edu.cn,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站位,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把评选活动办成发掘、培塑、宣扬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重要平台,成为我校征兵宣传工作的优质名片。
(二)严把条件标准。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查把关,综合衡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平公正,不搞迁就照顾,确保推荐对象实绩突出、素质过硬、群众公认,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典型性,能够引起社会共鸣。同时做好公开公示,确保评得满意、选得服气,弘扬社会正能量。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开展评选活动宣传,努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后,要持续做好宣扬典型的下篇文章,学校也将择机组建宣讲团,深入全校各学院展开巡回演讲,激励更多优秀大学生踊跃参军、建功军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 广 88562370
附件:北京市第七届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审批表
学生处(武装部)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