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法治教育作品展映活动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9-07-09

各位同学:

为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作品创作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组织开展第七届法治教育作品征集展映活动,希望我校学生积极踊跃参与,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教育,丰富法治教育形式,拓展法治教育内容,在学校中传播法律知识、提高法治素养、构建法治文化、打造法治校园,推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多样化水平整体提升。

二、参与范围

我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本届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师可指导学生参与活动,也可独立编创作品参与投稿。)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

(1)具有思想性。作品创作要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可阐述法治社会公平与正义、权利与义务关系,倡导公序良俗,传递社会正能量;也可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的思想内涵,传播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

(2)聚焦宪法法律。作品要立足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展现青少年学生、教师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准确理解。突出宪法学习重点,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宣传和解读。鼓励师生挖掘学习生活、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涉法问题,聚焦改革开放、社会关切、群众期盼的社会涉法热点,还可围绕推进法治政府、社会管理、城市建设涉法难点等方面进行创编。

(3)具有艺术性。作品选题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合理、巧妙,人物塑造有血有肉,拍摄、剪辑方式新颖,作品富有感染力,做到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作品主题要积极向上,与时俱进,避免概念化、说教式表现手法,展现首都师生卓越的创造能力、审美能力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精神风貌。

2、作品形式

作品形式包括微视频、舞台表演、平面设计等三类。具体要求如下:

(1)微视频类:包括微电影、公益广告、动漫、工作纪实展示等形式。微电影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 5 分钟,公益广告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 1 分钟,动漫、纪实等其它形式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 3 分钟,所有形式的作品格式为 mp4,尺寸最低为 1280*720,为确保后期展映质量,请保留高质量源片及相关素材。

(2)舞台表演类:包括话剧、相声、小品、戏曲、快板、大鼓、歌舞、诗朗诵等舞台表演形式。作品格式为 mp4,尺寸最低为 1280*720。

(3)平面设计类:包括海报、绘画、图配文、H5 页面等平面作品。作品格式为 JPG,标准为 600dpi、500K 以上。

3、作品提交

(1)作品创编、拍摄、表演时的剧照、工作照片、导演演员照片及作品海报等相关素材,按 JPG 格式,600dpi、500K 以上标准,随作品同时提交。

(2)微视频、舞台表演类作品片头须标注作品名称、报送学校及导演、编剧、演员等人员信息。平面设计类作品须以“作品名称+报送学校+作者姓名”作为文件名。

(3)提交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任何外部链接等与作品编创、展示无关的内容。

4、其他相关说明

(1)作品须原创,主创人员应为本校在校师生。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一经确认,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该作品报送学校取消优秀组织奖参评资格,并由该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2)提交作品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主办方享有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改编、部分采用、再创作、使用作品等权利,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

四、报送要求

请参赛学生于9月3日前将《第七届北京大中小学校法治法治教育作品征集展映活动作品报名表》(附件1)1份、作品光盘(含编创素材,光盘上请标明作品信息)2份报送至学工部,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culrsz@126.com

学工部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北京市教工委。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