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暑假学生放假通知及学生处工作安排
各院(系):
根据学校2017年暑假放假通知,学生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0日。秋季开学时间为:新生于9月6日报到;两校区老生于9月8日注册,9月11日上课。
为做好暑期毕业派遣、档案转递、安全教育、征兵等工作,确保学生平安度假和校园安全稳定等,现将学生处2017年暑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期毕业生派遣工作
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暑期轮流值班,办理毕业生的派遣和改派手续,每周二上午(8:30-11:30)在办公楼三层325房集中收集材料,周二下午(14:00-16:30)到北京市教委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各院(系)每周二也需安排老师收集学生材料,同时在就业系统中提交派遣学生数据。
涉及改派的同学要备齐以下材料:1、原接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退函;2、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3、京外生源毕业生在京调整须附人事部或市人力社保局接收函复印件;4、原《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5、京外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证需变更时,须附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二、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
1、毕业生档案拟定于7月5日通过中国邮政EMS转递。
2、已派遣过的毕业生档案通过邮政方式发往相应单位,毕业生可通过网络自主查询发档时间及档案去向。具体方式:学校网站首页→招生就业→就业情况→就业服务(右下角)→档案查询。
3、毕业生需在档案自寄发之日起半年内查询档案转递落实情况,逾期中国邮政不予查询。
4、暑期派遣的毕业生档案9月12日统一进行邮政投寄。需要自提档案的毕业生,须持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且需提前预约(可委托同学或老师),周二领取报到证时一并领取个人档案,无“调档函”者一律不予自提。
三、安全教育工作
各院系要在学生放假离校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对暑期留校学生加强管理,随时了解掌握学生留校情况,对离校回家、旅游学生要叮嘱出行、游玩等安全注意事项。
各位留校同学要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倡文明住宿。不允许使用明火、私拉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人员离开即切断宿舍电源,更不得存储煤气、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火灾;严禁在校园内酗酒滋事、打砸、毁坏公共物品等行为;不得私自留宿校外人员;要处理好与同宿舍同学之间的关系,团结互助,友好相处;留宿校内的同学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遵守相关制度,注意保管好个人和寝室的财产,注意防盗、防骗,警惕校园贷风险。外出时关好寝室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留校同学还要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高温中暑、食物中毒或者流行疾病传播。
离校回家、旅游的同学要注意旅途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旅途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和家人、老师保持信息畅通。假期不要私自到河道、池塘游泳;更不要在社会上做出影响、破坏学校的形象和声誉的事情,遵纪守法。各位同学在返乡、旅游途中注意天气变化,避开恶劣天气出行,降低遭遇暴雨洪涝灾害、高温热浪等伤害风险。
同学们应珍惜假期时光,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些有意义的实践活动,锻炼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今后的就业做准备。
四、征兵工作
目前,应征入伍男生已经初步体检、政审完毕;8月中旬,学校武装部将组织女生体检及政审工作;8月底组织新兵服装发放、办理新兵户口注销和优抚手续;9月1日组织起运新兵至9月中旬送兵结束。
五、各院(系)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院(系)要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本院(系)暑期留校学生要及时联系,做到信息畅通。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程序立即报告。
学生处办公地址:校本部办公楼三层325、307、320#
学生处值班电话:
88561794 88561202(受理毕业生派遣、征兵等相关咨询)
88561856(受理毕业生档案等相关咨询)
88562184(受理新生贫困生资助等相关咨询)
传真:88561856
学生处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