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作为学生会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各项日常工作,并在对外交流中代表学生会整体。执委会根据组织架构设有五种类别的岗位,分别是:执委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为保证各项岗位的资源合理配制,经学生会主席团讨论特制定此应聘办法,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一、办法适用范围
在召开学代会时,学生会招聘部长、副部长、干事适用此办法,在人员中期调整时学生会招聘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适用此办法。
二、学生会执委会副主席应聘规则
1>在学代会闭幕期间参加执委会副主席应聘的同学需担任过学生会执委会副部长或院团委副部长以上职务以及经学生会主席团投票同意的系(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2>执委会副主席应聘分为笔试、面试、民意测评三项。笔试、面试考核内容由学生会主席团决定,院团委书记、副书记(老师)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负责笔试、面试成绩的评定。面试当天在各系学生代表中进行应聘人民意测评。各系学生代表原则上为不参加选举的系(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不论人数多少,每系都只作出一份统一的测评结果;
3>综合各项成绩后学生会主席团向学院党委报送推荐人选名单(比实际招聘人选多一人),由党委批准任命。推荐人选名单同时抄送院团委;
4>任命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在无合理投诉下正式就职;
5>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整个招聘的执行工作并接受院团委的监督和指导,各项原始资料需送院团委存档。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在应聘面试当日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三、学生会执委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应聘规则
1>参加执委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应聘的同学需在学生会担任一学期以上干事工作或班级班长工作;
2>执委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应聘分为笔试、面试、民意测评三项。笔试、面试考核内容由学生会主席团决定,院团委书记、副书记(老师)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负责笔试、面试成绩的评定。面试当天在学生会不参选的干事中进行民意测评,原则上各部门干事只对应聘其所在部门的部长、副部长进行测评;
3>综合各项成绩后学生会主席团向学院党委报送推荐人选名单(比实际招聘人选多一人),并在由党委批准任命。推荐人选名单同时抄送院团委;
4>任命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在无合理投诉下正式就职;
5>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整个招聘的执行工作并接受院团委的监督和指导,各项原始资料需送院团委存档。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在应聘面试当日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四、学生会执委会各部干事应聘规则
1>凡我院注册学生均可参加学生会执委会各部干事应聘,任何个人、组织不可阻拦;
2>执委会各部干事应聘,原则上只有面试一项,面试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主持,各部部长具体执行;
3>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结果需在复试举行前通过广播、网络、海报三种形式公布;
4>最后所有结果需经学生会例会讨论通过方可公布,讨论后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任命;
5>任命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在无合理投诉下正式就职;
6>院团委书记、副书记(老师)负责整个招聘的监督和指导,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各项原始资料的报送和存档。
五、备注
凡非不可抗拒原因下和此办法相冲突的,需学生委员会投票批准。凡对此办法进行修改的需由学生会主席团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会
2008年6月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