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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年审的通知

2023-09-04 作者: 出处:

各学生社团:

社团年审是对学生社团实施信息登记,了解和掌握学生社团的基本状况,规范社团管理,对社团运行状态进行评估的重要程序。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社团章程试行》,现启动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23年94日至919日。

二、年审对象

上一年度审核通过,并正式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

、社团年审的内容

1.社团成员的构成情况所有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社团成员不少于20人,社团负责人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类社团负责人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社团负责人学年内工作及学习情况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并按照相应审批程序严格进行社团负责人需提交教务处成绩证明要求学业成绩综合排名须在专业前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社团学年内活动开展情况社团负责人须社团活动记录表》《社团获奖情况统计表》和获奖证明材料。

4.社团指导教师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团活动需指导老师审批后方可开展工作社团指导教师须了解学生社团各类活动的时间、内容、效果和参与人等情况。

    5.社团财务状况清算各社团负责人需填写《社团财务表》,送交社团部审核

6.社团违纪违规情况。

、社团年审的要求

1.各学生社团应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社团章程试行》中的要求,如实报送2022-2023学年社团年审材料及表格(见附件),并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将相关年审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至校团委学生社团工作部进行审核。通过年审的社团方可在2023-2024学年度招收新社员、开展活动,未通过年审的社团将启动整改、注销程序。

2.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认真履行社团管理及审核职责,对所指导社团提交的年审材料进行核实查证,在初审过程中,对社团的年度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3.各社团的年审材料在910日1930前统一提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工作部

4.凡未按规范填报的材料均视为无效材料,凡未按时间报送材料报送虚假材料的社团,视为自查不合格,将启动注销程序。

联系人:张雯雅,电话:17856677706

     王红焱,电话:18945041221

校团委

20239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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