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
社团年审是对学生社团实施信息登记,了解和掌握学生社团的基本状况,规范社团管理,对社团运行状态进行评估的重要程序。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社团章程(试行)》,现启动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9月19日。
二、年审对象
上一年度审核通过,并正式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
三、社团年审的内容
1.社团成员的构成情况:所有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社团成员不少于20人,社团负责人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类社团负责人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社团负责人学年内工作及学习情况: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并按照相应审批程序严格进行。社团负责人需提交教务处成绩证明,要求学业成绩综合排名须在专业前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社团学年内活动开展情况:社团负责人须提交《社团活动记录表》《社团获奖情况统计表》和获奖证明材料。
4.社团指导教师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团活动需经指导老师审批后方可开展工作,社团指导教师须了解学生社团各类活动的时间、内容、效果和参与人等情况。
5.社团财务状况清算:各社团负责人需填写《社团财务表》,送交社团部审核。
6.社团违纪违规情况。
四、社团年审的要求
1.各学生社团应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社团章程(试行)》中的要求,如实报送2022-2023学年社团年审材料及表格(见附件),并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将相关年审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至校团委学生社团工作部进行审核。通过年审的社团方可在2023-2024学年度招收新社员、开展活动,未通过年审的社团将启动整改、注销程序。
2.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社团管理及审核职责,对所指导社团提交的年审材料进行核实查证,在初审过程中,对社团的年度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3.各社团的年审材料在9月10日19:30前统一提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工作部。
4.凡未按规范填报的材料均视为无效材料,凡未按时间报送材料,报送虚假材料的社团,视为自查不合格,将启动注销程序。
联系人:张雯雅,电话:17856677706
王红焱,电话:18945041221
校团委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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