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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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4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六、农历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 4月7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各自工作,并注意防火防盗。请教务处做好两个校区的调停课的安排。请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在放假期间遵纪守法、防火防盗和外出交通安全的教育,同时请保卫处做好放假期间学院两个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清明节期间,校本部和涿州校区由学院安排总值班。
特此通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党政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