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共3天。 4月3日调至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各自工作,并注意防火防盗。 请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在放假期间遵纪守法、防火防盗和外出交通安全的教育,同时请保卫处做好放假期间学院两个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清明节期间,校本部和涿州校区由学院安排总值班。 特此通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