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
各院、系、部、处,全体师生:
在总结OA 系统试运行情况的基础上,为规范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信息门户和OA 系统各自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提高师生浏览的方便度,定于12月8日起,对校园网站信息发布作出如下调整:
一、规范公务信息的分类和管理。按照《校园网公务信息发布规范(试行)》,对校园网主页、校园信息门户和OA系统各自的信息发布类别进行清晰划分,各部门严格按照信息分类进行发布管理。
二、规范各应用系统入口。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对各应用系统进行用户统一身份认证管理,校园网主页不再发布各应用系统认证入口。师生用户需要先登录校园信息门户,再进入OA、校园卡、财务等应用系统。
三、在校园信息门户增设“学校文件”专栏,用于发布和查阅学校各级各类公文。各部门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打印,文印室不再印刷纸质版文件。
四、规范全校性通知公告发布。除内容面向社会发布的各类信息外,全校性通知公告(含面向学生发布的通知)发布一律由各部门在信息门户“通知公告”中发布。OA系统中协同功能不再用于发布全校性通知公告。
五、规范协同发布权限管理。对各类用户发布协同的权限进行划分,请各类用户按系统提示的权限使用协同,并按分组来选择协同对象,尽量做到信息的精准投放。
如需协助,个人账号事宜请联系本部门OA联络员。公告发布事宜可致电党政办公室,电话:88561833,操作类技术事宜可致电校园网络客服中心。电话:北京校区88561947涿州校区81202704。
党政办公室
网络信息中心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