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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3 浏览次数:
各教代会代表团、各位代表:
经学院党委同意,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拟于2017年4月召开。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院字[2012]26号)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院工字〔201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决定开展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重视落实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是学院办学思想和民主作风的体现,是教职工代表广开言路,集中群众智慧的有效平台。实践证明,高质量的提案,能够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各方面的工作和建设;能够充分体现代表以高度爱校、荣校的主人翁精神,履行职责,为学院民主建设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提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
2.各位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群众意见,围绕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生活福利等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有调研、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
3.提案书写要求规范。
注意提案要件: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4)提案应一事一案。
(5)提案应由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每个提案人都必须亲自签名。
(6)提案要求使用专用提案表(见附件),由大会统一印发,或在院工会网上下载。
三、提案征集范围
1.下列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院发展、改革、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其他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如思想政治工作、校风、学风等)的建议和方案;
(3)涉及众多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及教职工关心的其他方面的建议。
2.下述内容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政府现行法律、法令、政策相悖的问题;
(2)纯属党、团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4)不在学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四、提案审查和立案
提案的审查和立案由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完成。提案工作委员会收到教代会代表提案后,及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审查、立案。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转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提案人。
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就第二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情况向大会报告。
五、提案提交方式
代表提案表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统一交院工会。
提案人将电子提案表发至院工会电子邮箱:ghbgs@ciir.edu.cn
六、提案征集时间
2017年2月20日---2017年3月20日
联系电话:88561830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