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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评价教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7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院)部:
本学期期末学生评教期限,按照规定应于625日结束,但由于各种原因,个别系(院)的班级以及少数学生的期末学生评教尚未如期完成。为了不影响期末学生评教对于教学质量监控和改进的整体效果,经研究,现将学生评教时间延长至72日(星期二),请各系(院)的教学秘书和班级辅导员动员和催促学生按时完成评教任务,按照要求提交评教信息。
评教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辅导员、教学秘书及时与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8562161),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