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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识示范课(公共选修)开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6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院)部: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通识教育示范课程(公共选修)建设计划实施办法》(院教字[2010]33号)的有关规定,学院自2011年起启动了通识教育示范课程(公共选修)建设项目。截止到现在,共有35门课程获得通识示范课(公共选修)立项。
经教务处统计,截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仅有7门课程讲够三轮,达到结项要求;已经开设但讲课轮次不够三轮的课程为19门;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设的课程有9门。鉴于此,教务处提出要求如下:
一、2011年、2012年立项的通识示范课最迟到2014年秋季学期必须开出,2013年立项的通识示范课最迟到2015年春季学期必须开出,否则做撤项处理。
二、尚未讲够三轮的课程,请主讲教师继续开设。通识示范课未结项,项目负责人将不能申报所有的教学类项目。
特此通知。
附:未结项通识示范课(公共选修)开设情况统计(截止2013—2014—1学期)
教务处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