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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学生评价教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1 浏览次数: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学生评价教学的通知

各教学系(院)部:

为了健全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我校对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试行新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启动期初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期初学生评教的时间和注意事项

期初学生评教时间:49日至417日,学生评教应在规定的一周之内完成。请辅导员、教学秘书及同学之间,能够及时告知或相互转告评教的时间,避免错过评教的时限。学生评教的课程类别为期初评教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外语课和体育课四类,网络课程以及免修的课程不在评教的范围之内。各教学系(院)部的负责人以及辅导员应向学生宣传评教的价值和意义,提高学生评教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保证学生都能参与评教。学生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参与评教,教务管理系统将限制其查询考试成绩或选课。

二、期初学生评教的具体操作和要求

1.学生凭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2. 点击“教学评价”。

3. 选择基本信息如图所示:

 

 

  4.点击“查询”按键,进入期初评教课程的页面,分别对每门课程的教学进行评价,教学评价应按对教师及所授课程评价及教学建议设定的问题,输入有关的文字内容。学生评教建议的内容要求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一定要尊重教师的教学劳动,慎重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不能请人代劳,更不能采取敷衍塞责的态度,否则,就要影响评教的信度与效度。

5. 如实、客观地完成一门课程的教学评价后,点击“提交”键,该门课程的评教即上传到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系统。提交完每门课程的教学评价及建议后,就全部完成了本次期初学生教学评价。

二、评教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辅导员、教学秘书及时向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88562161),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4年4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