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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期初学生评价教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1 浏览次数:
关于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期初学生评价教学的通知
各教学系(院)部: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启动期初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期初学生评教的时间和注意事项
期初学生评教时间:10月24日至10月31日,学生评教应在规定的一周之内完成。请辅导员、教学秘书及同学之间,能够及时告知或相互转告评教的时间,避免错过评教的时限。学生评教的课程类别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外语课和体育课四类,网络课程、教学实践周以及免修的课程不在评教的范围之内。各教学系(院)部的负责人以及辅导员应向学生宣传评教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学生评教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保证学生都能参与评教。请同学们认真阅读网上发布的《为搞好教学评教工作告全校同学书》,积极、主动参与评教,学生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参与评教,教务管理系统将限制其查询考试成绩或选课。
二、期初学生评教的具体操作和要求
1.学生凭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2. 点击“教学评价”。
3. 选择基本信息如图所示:

4.点击“查询”按键,进入期初评教课程的页面,分别对每门课程的教学进行评价,教学评价应按对教师及所授课程评价及教学建议设定的问题,输入有关的文字内容。学生评教建议的内容要求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一定要尊重教师的教学劳动,慎重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不能请人代劳,更不能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否则,就会影响评教的信度与效度。
5. 如实、客观地完成一门课程的教学评价后,点击“提交”键,该门课程的评教即上传到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系统。提交完每门课程的教学评价及建议后,就全部完成了本次期初学生教学评价。
三、评教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辅导员、教学秘书及时向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88562161),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