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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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4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依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通知》(校教字【2015】17号)、《关于为2015年北京市教改项目提供经费支持的通知》(校教字【2015】15号)文件规定,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的经费额度,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育教学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院教字[2011]14号)填报经费预算,并报教务处审核,以此作为实际报销的依据。经费报销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经费报销人为课题组成员,负责人进行签批,财务处报销。项目经费需在2016年年内使用完毕。
教务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