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
各系(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关于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建设“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的指导意见》(校教字[2014]17号)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14]17号)等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大学生三创项目。
一、计划内容
2016年学校组织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8个,按各系(院)学生数分配名额比例,其中每个项目按平均1万元/项的标准申报经费预算,学校配套资金1万元用于教师指导费和校院级项目管理费用,共计2万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如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学生从自身兴趣出发,紧密结合专业所学知识,自主开展具有综合性、问题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科学研究、社会调研与创业实践活动,最终形成具有科技、政策、文化含量的科技产品、研究报告、创业设计方案。该计划分为以下两类:
1、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可依托已有的校内教学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进行。
2、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学校鼓励项目团队利用两校区已有的校内教学实验室、大学生创业园、校外教学实践等创新创业基地开展相关项目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面向大一至大三本科学生,每个项目人数在3—5人以内,团队成员推举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须是我校高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且在校期间能够完成项目。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项目接受所在系(院)的领导和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及督察,项目成员鼓励跨年级、跨专业组合,力求项目人力结构合理,项目主持人原则上由高年级学生担任。
2、创新训练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项目主持人所在系(院)的专业指导教师1名,鼓励聘请校外1名专家联合指导。上一年度未达标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新项目的指导。
3、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员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者:考试作弊、项目抄袭、中途撤销、结项不合格等,不得参与申报;未结项的上一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员不得参与申报;已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申报。
4、项目主持人及项目成员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期跨项目;已申请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北京市、学校等各级课题但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已参与2015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不得再申请2016年度项目。
5、申报项目的选题及内容不得与往年项目存有相同、重复情况,学校鼓励项目的创新性、独特性。
三、申报程序
1、拟参加项目的学生及团队下载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预算表(附件2),同时酝酿产生项目主持人(候选人)。
2、各系(院)根据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组织各系(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小组对项目及项目主持人(候选人)进行确认,同时指定指导教师1名(包括外聘专家1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论证、答辩,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
3,经系(院)主任(院长)签字后,2016年4月8日前将确定后的项目申报书、预算表及系(院)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学校“三创项目”实施办公室。
4、4月中旬,项目实施办公室将组织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终审,结合上年度各系(院)申报项目情况及项目执行情况评选出2016年各系(院)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对每个项目的预算经费进行严格的审核及相应的调整。
5、学校对最终确定立项的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周,待公示期满后将项目信息等相关材料报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四、名额分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学生人数一览表 |
||||
序号 |
系院 |
合计 |
占学生比例 |
名额分配 |
1 |
工会学院 |
514 |
11% |
4 |
2 |
公共管理系 |
697 |
15% |
6 |
3 |
法学系 |
435 |
9% |
4 |
4 |
经济管理系 |
844 |
18% |
7 |
5 |
劳动关系系 |
569 |
12% |
4 |
6 |
文化传播学院 |
922 |
20% |
7 |
7 |
安全工程系 |
592 |
13% |
5 |
8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79 |
2% |
1 |
在校生合计 |
4652 |
100% |
38 |
各系(院)要严格按分配比例申报,其中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名额应当持平。
五、其他
项目实施办公室联系方式:
创新项目:010-88561894 黄金芳老师/孙杰老师
创业项目:010-88561794唐磊老师/010-88561872李冰之老师
另,《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603/t20160314_233421.html)涉及“产学研合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事项,具体事宜依据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三创项目”实施办公室
2016年3月
相关附件
- 附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 附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预算表
- 附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 附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