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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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课卡使用办法(试行)
二.开办单位:教务处、教学院系、校团委
三.讲座安排(讲座时间、地点及相关讲座内容):请关注校园网通知
四.选课方式及选课时间
五、听课卡办理方式及办理时间
六.考核方式:每次讲座需携带听课卡(附照片),讲座前后各记考勤一次,如出现迟到、中途离场等情形均按缺勤处理。
七.成绩认定:实行百分制(对应2个学分)。考勤占60%,结课论文占40%。在第七学期结束时给予学分认定。
八.结课论文基本要求:
关于为大三学生办理校级讲座听课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6 浏览次数:
刚刚回到校本部的大三学子,直面都市社会全方位的信息量传播,如何取舍?在专业的学习生活中如何去获取更多具有深度和广度的信息?为使大三学生更多的了解学科前沿知识,扩大各学科知识的交叉渗透,适应社会对人才的培养要求,为想升入名校或出国深造的同学们储备一定的知识量,同时对有更高绩点要求的同学更是一个福音。
教务处拟对大三学生办理校级讲座听课卡,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课卡使用办法(试行)
2013级学生自2015-2016年第二学期第6周开始,至大四第一学期结束期间,可选择性的听满10期讲座,并完成一篇讲座论文,满足条件可获得公选课2个学分。
二.开办单位:教务处、教学院系、校团委
三.讲座安排(讲座时间、地点及相关讲座内容):请关注校园网通知
四.选课方式及选课时间
选课方式:各位同学自行登录教务系统个人主页,点击“校级讲座听课卡预报名”,进入选课模块选定课程。
选课时间: 4月6日中午12:30——4月11日早8:00
五、听课卡办理方式及办理时间
教务处统一制作听课卡,并根据各系(院)学生选课人数下发到系(院),同学们携带有效证件及一寸照片到所在系(院)办理。
办理时间:4月11日—4月12日:8:30—11:00,13:30—17:00
六.考核方式:每次讲座需携带听课卡(附照片),讲座前后各记考勤一次,如出现迟到、中途离场等情形均按缺勤处理。
七.成绩认定:实行百分制(对应2个学分)。考勤占60%,结课论文占40%。在第七学期结束时给予学分认定。
八.结课论文基本要求:
1.根据讲座主题及内容,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讲座内容理解与分析基础上,书写收获与感受,3000-5000字左右;不得抄袭,否则不予认定学分;
2.格式要求:
(1)题目自拟(宋体、四号字体、加粗)
一级标题(宋体小四加粗、顶头写)
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加粗)
(2)正文用宋体小四
(3)1.5倍行间距
(4)页间距上、下、左、右都设定为2.5
(5)A4打印、左装订
教务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