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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北京校区开设“慈善法制与慈善文化”系列讲 座公选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

    20163月,习近平总书记签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9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部慈善法,其目的是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在法律的规范与保障下发扬光大。何为慈善法?如何在法律的规范与保障下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慈善环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好的弘扬?

本系列讲座以慈善法的主要制度为核心,结合慈善实践和文化,为学生提供系统的慈善法理念和基本知识,主讲者为参与慈善法立法研究的一线学者和慈善实践领域的领军人物。对学生们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累经验、丰富大学生活都极有帮助。

本系列讲座以公选课的形式对北京校区大三、大四学生开放,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师生前往。

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6-2017年第一学期第3-12周周一晚1830-2030

二.地点:北京校区教学楼阶梯三教室

三.开办单位:教务处、公共管理系、校团委

四.选课时间和选课方式:周一(9月12日)——周五(9月16日)12:00;自行登录教务系统个人主页,点击学生选课,进入选课模块选定课程。并在选定课程后查看个人课表,确定选课是否成功。

五.考核方式:每次讲座需携带听课证(附照片),讲座前后各记考勤一次,如出现迟到、中途离场等情形均按缺勤处理,缺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均取消获得该门课程学分的资格。

六.成绩认定:实行百分制(对应2个学分)。考勤占60%,结课论文占40%

七.结课论文基本要求:

1.结合“慈善法制与慈善文化”的主题,在对十个讲座内容理解与分析基础上,书写收获与感受,5000字左右;不得抄袭,否则不予认定学分;

2.格式要求:

1)题目自拟(宋体、四号字体、加粗)

一级标题(宋体小四加粗、顶头写)

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加粗)

2)正文用宋体小四

31.5倍行间距

4)页间距上、下、左、右都设定为2.5

5A4打印、左装订

教务处

                                       2016912

附:

讲座安排

课时

主讲人

讲座题目

主讲人简介信息

时间

第一课

于建伟

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室主任、慈善法起草负责人

9月26日周一

18:30-20:30

教学楼阶梯三教室

第二课

杨思斌

慈善法中的慈善组织制度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慈善事业立法研究课题组核心成员

10月10日周一

18:30-20:30

教学楼阶梯三教室

第三课

黎颖露

后慈善法时代的慈善募捐

中国公益研究院执行主任

10月17日周一

18:30-20:30

教学楼阶梯三教室

第四课

刘芳

慈善文化

中华慈善总会新闻办主任

10月24日周一

18:30-20:30

教学楼阶梯三教室

第五课

王亦君

媒体与慈善(慈善传播)

中国青年报社主编

10月31日周一

18:30-20:30

教学楼阶梯三教室

第六课

徐家良

慈善法与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导

11月7日周一

18:30-20:30

教学楼阶梯三教室

第七课

王涌

慈善信托的理论与实务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

11月14日周一

18:30-20:30

教学楼阶梯三教室

第八课

谢琼

慈善监管与慈善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管理学院研究员、慈善立法研究课题组核心成员

11月21日周一

18:30-20:30

教学楼阶梯三教室

第九课

金锦萍

慈善财产

中国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副教授、博导

11月28日周一

18:30-20:30

教学楼阶梯三教室

第十课

栗燕杰

慈善税制

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慈善事业立法研究课题组核心成员

12月5日周一

18:30-20:30

教学楼阶梯三教室

 

备注:因本课程授课任务大都由校外专家承担,授课老师和时间等可能会有调整,请同学及时关注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