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
各教学系(院)部及相关部门:
为加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人才培养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院教字[2013]22号),现就2016-2017学年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且来校工作满一年的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即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项教育教学类项目(含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有在研教育教学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的教育教学类项目。
3.项目负责人以一般成员的身份只能参加另外一个项目。非项目负责人作为一般成员参加的项目数最多为两项。
4.非项目负责人作为一般成员参加的两个项目均未结项的,其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二)内容要求
1.结合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本次申报的重点内容为:
(1)以院系、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开展专业建设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培养方案优化研究,课程标准研究,实践教学研究。
(2)各教学部开展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创新教学方式,提升公共课教学实效。
(3)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机制优化研究,教育教学平台建设研究等。
(4)应用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技术和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研究,包括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Mooc、微课等教学资源建设实践。
(5)成长领航与新生入学教育课程研究:通过导师制和指导制,开设入学教育、学涯指导、职涯规划课程,创新教学方式,注重师生互动和学生参与;
(6)创新创业类课程与项目研究:通过与专业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和实践活动加强创新创业素质教育,鼓励院系结合学科竞赛、知识竞赛或产学研深度合作项目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7)教师发展研究、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研究、教学团队及师资队伍建设研究、高校教师教学素质及能力提升研究;
(8)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审核评估相关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方面,项目名称可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专业、研究兴趣和研究条件,自行拟定,但需密切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体现项目研究的应用性、实践性特征。
2.凡已获准学校、北京市、教育部等立项的各类课题不得再次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结果将分为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鼓励团队立项、鼓励教师吸收学生参与教改。
四、材料要求及说明
(一)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表1、2、3,“项目编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写),小4号字,1.5倍行距,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竖排装订(两个钉),一式2份。
(二)立项申请材料请于2016年12月23日(周五)前交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322,联系人林老师,电话88562103),电子版申请书需发送至lxl@ciir.edu.cn,发送后请电话确认。逾期概不受理。
(三)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标注在纸袋上。
教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