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
各教学单位:
在各教学单位的大力协助与配合下,本学期学院讲座即将结束。本学期的讲座在两个校区共开设了4个系列的讲座公选课: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公共管理系借此契机与教务处联合组织在北京校区开设了“慈善法制与慈善文化”;2、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与教务处联合组织在涿州校区开设了“形势与政策”;3、教务处组织各教学系(院)部、校团委在涿州校区开设了“成长领航”专家讲堂;4、校团委与教务处联合组织在涿州校区开设了“艺术与人生”之音乐篇。以上讲座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务处将继续会同各教学单位共同举办学术讲座及通识类讲座,并力争进一步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下面将下学期的讲座推荐及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讲座安排
教务处拟对申报的讲座统筹安排,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 系列讲座
1.专题讲座。由各系(院)部根据本部门专业特点,组织院内外教师主讲,满十场讲座的,以公选课形式开课,给予学生学分认定。讲座地点在校本部和涿州校区。
2.通识类讲座。校本部开设“规划与选择”系列讲座公选课。讲座内容涵盖人生规划、职场选择、跨专业学习、兴趣点导向与培养、就业选择、生活、艺术等多种主题。满十场讲座的,以公选课形式开课,给予学生学分认定。
3.创新创业类讲座。各教学单位可聘请各行业具有创新创业经验的实务人员到校开展相关课题讲座。满十场讲座的,以公选课形式开课,给予学生学分认定。讲座地点在校本部和涿州校区。
(二) 单次讲座:面对学生大众,为不能组成系列讲座的主讲人开设的讲座。
1.专业类。根据本部门专业特点,上报讲座选题。讲座地点在校本部和涿州校区。
2.通识类。根据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结合学生的需求,上报讲座选题。讲座地点在校本部和涿州校区。
3.创新创业类。根据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结合学生的需求,上报讲座选题。讲座地点在校本部和涿州校区。
(三) 讲座沙龙:面对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结构优良的小群体学生开设,讲座知识点宽泛、针对性强。
1.专业类。讲座地点在校本部和涿州校区。
2.通识类。讲座地点在校本部和涿州校区。
3.创新创业类。讲座地点在校本部和涿州校区。
(四) 读书会。
鼓励本校教师给学生开设读书会,引领学生研读中外经典和名著。讲座地点在校本部和涿州校区。
二、申报要求
1、本次讲座采取公开申报形式,鼓励校内教师单独申报,鼓励各系(院)部以团队形式申报,鼓励教师们推荐熟知的校外专家及教授来我校举办讲座。
2、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部门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及学生需求,向教务处推荐院外著名专家学者或本部门教师开展学术讲座。
3、本次讲座申报扩大讲座推荐范围,其他职能部门也可参加讲座申报与推荐。
4、申报表中,请注明拟开设讲座的地点意向,最终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5、本次讲座申报,如因为教务处统筹安排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没有排上讲座的,自然顺延至到下一学期,并优先安排。
6、《讲座申请表》纸质版由各系(院)部统一收齐后上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322房间),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xl@ciir.edu.cn。
联系人:林晓玲 联系电话:88562103
三、奖励机制
所有讲座结束以后,教务处将根据讲座开设情况进行评比,并对学生反应良好的讲座所推荐的各系(院)部及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推荐时间
以上讲座的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周五)。
请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及教师一如既往地重视该项工作,配合学院办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系列学术讲座。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