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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顺利完成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现将本学期毕业论文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公布如下,请各系(院)按此通知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一、本学期毕业论文工作内容与进度安排

  1.根据上学期发放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系(院)现应完成备题、审题、选题、开题等毕业论文工作。

  2.各系((院)应加强对毕业论文的检查指导,有计划的安排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定期辅导和不定期的抽查与答疑,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生按时保质地完成毕业论文。

  3.各系(院)应于第13周(6月2日)前完成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于第7周(4月17日~21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各系(院)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进展情况;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系(院)。

  (2)于第10周(5月8日~1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结题工作。学生完成初稿后,指导教师应认真批阅,提出修改意见,并在结题时全面检查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验收学生毕业论文的全部文档资料。

  (3)于第11周(5月15日~19日)前完成论文评阅工作。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学生毕业论文做出评价,并给出评语和成绩。

  (4)于第11周(5月15日~19日)前完成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各系(院)组织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教务处配合完成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各系(院)应于5月19日前将未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

  (5)于第12周(5月22日~5月2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各系(院)组织成立各专业答辩委员会,于5月19日前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工作计划安排报送教务处,并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审定毕业论文成绩。

  (6)于第13周(5月31日~6月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统计工作。各系(院)依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进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毕业论文成绩应于6月2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按各专业人数10%的比例推荐成绩优秀的毕业论文参加校优评审。

  二、报送整理相关统计资料

  各系(院)应按照《关于印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校教字[2017]5号)的要求,在教务系统下载相应报表,做好毕业论文文件整理与存档工作。

  

  教务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