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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2016年教师科研工作量单元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2 浏览次数:

关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2016

教师科研工作量单元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系(院)部

2016年年终考核各项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科研单元考核工作能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科研单元考核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院科字[2013]10号)执行。

2、参加本次科研单元考核的教师为截至2016年12月在我校工作满3年的所有教师。

3、参加科研单元考核的教师按要求填写《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科研统计表》,连同成果、项目、获奖及授权专利等的复印件交各系(院)部审查。经系(院)部科研主任助理审核,科研主任审查无误签字后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科研统计表》、各类材料复印件连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科研统计一览表交科研处审核,确定科研工作考核分值及等次。

    4、本次科研单元考核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请各位老师务必将所有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请各系(院)部科研主任助理及时进行审核,以免影响本次单元考核的进行。

     5、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中的分值来确定分数,系(院)部科研主任助理和科研主任应严格审查。

    6、一旦发现虚报不实者,将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通报批评。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科研处

20161122

 

 

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科研统计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科研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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