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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和学术论丛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2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7年“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校级一般项目

和学术论丛等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2017年“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和学术论丛等开始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校级一般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有项目被清理的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往年各类科研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2、自主选题,选题严禁与往年已立项项目重复。

    3、申报截止时间:20161230日。

  4、一般项目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申报, 39岁以上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需有两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方可申报。具体要求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包括青年学术创新项目、博士基金项目、特色学科争创一流计划项目和基础学科研究创新扶持计划项目四类项目,由39周岁(含)以下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青年教师申报。具体要求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5、申报需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具体路径如下:

    (注:申报者在填写信息时,“项目分类”信息请选择校级项目下设的一般项目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各类项目。)

    6、请各位申报者于201612302400前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申请书,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和项目申报清单经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由科研主任助理于1230日统一报送科研处,申请书和申报清单见附件。

    7、请各部门主管科研工作的主任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的申报工作,对申报科研项目严格把关,以保证申报质量。

二、学术论丛、青年学者文库、译丛和规划教材申报基本要求:

    1、学术论丛、青年学者文库、译丛和规划教材申报条件,请参阅学院相关文件。

    2、申报截止时间:20161230日。

    3、申请书、完整书稿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已发表成果的复印件以及申报清单经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由科研主任助理于1230日统一报送科研处(kyc@ciir.edu.cn),申请书、申报清单见附件或到科研处“表格下载”处下载。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科研处

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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