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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9期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4 浏览次数:

2014年新进教师和尚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教师请注意,按照教育部教人司[1998]34号文件要求,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将于2015年3月至6月举办第69期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被聘教师岗位的教师,必须先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第69期岗前培训班将于2015年3月开课,请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于2015年3月4日至3月20日登陆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http://gaoshi.cnu.edu.cn)进行网上预报名,同时上传学员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正规照相馆拍摄,分辨率240×300dpi,大小不超过50k,用于制作合格证,切忌生活照,大头贴,手机照等非证件照)。并将所需材料及费用(教材费138元,也可向参训过的教师借用)于2015年3月20日(周五)下班前交干部人事处221房间。具体要求请登陆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查阅。

    二、被聘教师岗位的教师,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请没有普通话水平证书的教师尽快安排测试。具体事项请登陆北京市语言文字网(http://www.beijing-language.gov.cn)查询(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免考普通话)。

    三、教师岗前培训的培训、考务、证书费用共计435元由学院承担,教材费138元由个人承担;如该次未通过,再考的各项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后,请登陆北京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了解申报程序,并根据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另行通知<一般为每年的4月份和9月份>,请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老师务必关注学院网站)。

五、被聘教师岗位的教师,需在来院一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附件:1.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免修办理方法(暂行)

      2. 各门课程教学安排及课时

      3. 第69期岗前培训班集体报名需个人提交的材料及费用(学员用)

                                    

干部人事处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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