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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提交教学成果支撑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8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学校已启动教师岗位的聘用工作,因很多教师的教学成果未在教务处进行登记,为避免漏核,请各位申请人按照《教师应聘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教学成果情况补交支撑材料。
    1.教学研究成果:请提供教学论文、教学著作的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以及前言(后记)中标明作者任务分工部分等)。
    2.教学成果奖励:除学院教学基本功大赛、学院教学成果奖、学院教学十佳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外,其他教学成果奖项均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为保证此次聘任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务必于2016年3月21日下午3:00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教务处322房间。

 

干部人事处 教务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