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根据全总《关于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我校可在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1人作为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推荐人选,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此次选拔工作由工人日报社、中国工人出版社、全总文工团与我校共4家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的单位各推荐1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初步人选,经全总审核后最终确定出1名人选报人社部审批。
二、选拔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2、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3、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6、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请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将自荐报告(近五年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报至干部人事处,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5月17日上午11点,逾期不再受理。自荐报告中所述内容必须真实,如有作假及不规范行为,则取消推荐资格。
干部人事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