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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组织选拔青年教师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5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2017年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现拟选拔校青年教师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较深的理论功底,志愿到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2.具2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验,挂职锻炼期间不再承担学工作。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挂职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遵守挂职工作纪律和挂职单位规章制度。

    5.身心健康。

    二、挂职时间及出勤要求

挂职时间为半年,2017年7月开始,12月底结束。挂职期间全职到岗工作,挂职单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单位要求为准。

    三、选拔程序

    拟报名参加2017年北京市挂职锻炼人员需于5月19日(周五)下班前,将由部门领导签名盖章后的报名申请提交干部人事处,经学校党委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6月初,挂职人员与挂职单位进行双向选择。6月中旬,双向选择中未落实挂职岗位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和各挂职单位的需求情况统一进行岗位调剂。6月下旬,由北京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最终审核,并组织挂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7月1日,挂职人员正式上岗。

 

 

                              干部人事处

                            2017年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