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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携手共筑中国梦”校第十届五月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9 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推进我校艺术教育工作在学生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中发挥的作用。校团委以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契机,决定举办“践行核心价值观,携手共筑中国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第十届五月合唱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践行核心价值观,携手共筑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各系(院)团总支、校学生会
 
三、参赛人员:
涿州校区在校学生, 以系(院)为单位参加比赛。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为五月合唱节系列活动。第二单元为五月合唱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单元:五月合唱节系列活动
1、合唱讲座
学校将邀请合唱相关专业人士,在报告厅举办合唱知识讲座。各系(院)动员本系(院)同学踊跃参加,增加同学们对于合唱的了解、掌握合唱知识、学习合唱技巧,能够更好的投入比赛。
 
2、为我加油
各系(院)自行组织未有合唱任务的同学,录制内容阳光积极,健康向上,时长为1分钟以内、富有创意的加油视频,为本系(院)参加合唱比赛的同学加油,此环节将作为最佳组织奖评选条件之一。
 
3、展示风采
各系(院)制作“展示自己系院风采及合唱文化”的展板,将本系(院)同学参与五月合唱节活动的照片、参与合唱活动的渊源及感悟等,展示在展板内容上,并在合唱比赛举行当天展示在大礼堂门口,作为最佳组织奖评选参考之一。
 
4、我的好声音
各系(院)积极动员,鼓励同学们录制与身边朋友合唱的语音或视频,要求合唱主题向上,形式新颖,发送到校团委新媒体平台。
 
第二单元:五月合唱比赛
1、    日程安排
阶段
时间
内容
第一阶段
四月初-四月中旬
选送队伍
第二阶段
四月下旬-五月中旬
彩排
第三阶段
五月二十六日
决赛
2、报名内容
     (1)参赛人数、参赛歌曲、指挥、伴奏带(必须是光盘)。
      (2)若有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等自带伴奏,请报送乐器名称、伴奏及领唱人员名单。
请各系(院)于4月15日前将参赛歌曲报送校学生会文艺部,于5月1日前将参赛情况报送校学生会文艺部。
3、评分标准
音准
节奏
一致性
指挥
表现形式
总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精神面貌
人数
服装
基本分
组织得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4、评分细则:
  (1)演唱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带动场下观众,互动效果好加0.1—0.3分。
  (2)各参赛队伍不超过51人(含指挥),少一人扣0.1分。
  (3)不遵守赛场纪律,有违规(献花、鼓倒掌等)现象的扣0.3分。
  (4)各参赛队伍的指挥、乐器伴奏、领唱须是本系学生,否则扣除相应分数。
  (5)入场、退场有序,台风端正加0.1—0.3分。
  (6)组织得分含本系预定观众人数出勤率的得分。
  (7)比赛一律使用伴奏带,不得使用合唱伴奏带。
  (8)计分方法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
 5、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
另外,还将评选出: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服饰奖和最佳指挥奖各一名。
 6、注意事项
  (1)每支代表队须唱两首歌曲,必选歌曲从指定歌曲中选取(见附表),另一首为自选歌曲,自选歌曲须之前获得院团委审核确认。
  (2)此次比赛由校团委主办,校学生会承办,各系(院)学生会协办。
  (3)团委根据各系上报的参赛队伍训练时间,统一安排礼堂使用时间。
  (4)为保证比赛音响质量,伴奏带必须是刻录光盘(不能使用U盘)。
  (5)如多个系院选送同一曲目,报送校文艺部时间较早的系院享有优先选择权。
  (6)本次比赛将聘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委。
      希望各系(院)认真组织此次活动,在比赛中展示出良好精神风貌,争取最好成绩。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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