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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携手共筑中国梦”校第十届五月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9 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推进我校艺术教育工作在学生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中发挥的作用。校团委以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契机,决定举办“践行核心价值观,携手共筑中国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第十届五月合唱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践行核心价值观,携手共筑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各系(院)团总支、校学生会
三、参赛人员:
涿州校区在校学生, 以系(院)为单位参加比赛。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为五月合唱节系列活动。第二单元为五月合唱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单元:五月合唱节系列活动
1、合唱讲座
学校将邀请合唱相关专业人士,在报告厅举办合唱知识讲座。各系(院)动员本系(院)同学踊跃参加,增加同学们对于合唱的了解、掌握合唱知识、学习合唱技巧,能够更好的投入比赛。
2、为我加油
各系(院)自行组织未有合唱任务的同学,录制内容阳光积极,健康向上,时长为1分钟以内、富有创意的加油视频,为本系(院)参加合唱比赛的同学加油,此环节将作为最佳组织奖评选条件之一。
3、展示风采
各系(院)制作“展示自己系院风采及合唱文化”的展板,将本系(院)同学参与五月合唱节活动的照片、参与合唱活动的渊源及感悟等,展示在展板内容上,并在合唱比赛举行当天展示在大礼堂门口,作为最佳组织奖评选参考之一。
4、我的好声音
各系(院)积极动员,鼓励同学们录制与身边朋友合唱的语音或视频,要求合唱主题向上,形式新颖,发送到校团委新媒体平台。
第二单元:五月合唱比赛
1、 日程安排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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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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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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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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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四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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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送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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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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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下旬-五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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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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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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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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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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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内容
(1)参赛人数、参赛歌曲、指挥、伴奏带(必须是光盘)。
(2)若有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等自带伴奏,请报送乐器名称、伴奏及领唱人员名单。
请各系(院)于4月15日前将参赛歌曲报送校学生会文艺部,于5月1日前将参赛情况报送校学生会文艺部。
3、评分标准
音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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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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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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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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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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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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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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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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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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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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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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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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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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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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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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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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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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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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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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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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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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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分细则:
(1)演唱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带动场下观众,互动效果好加0.1—0.3分。
(2)各参赛队伍不超过51人(含指挥),少一人扣0.1分。
(3)不遵守赛场纪律,有违规(献花、鼓倒掌等)现象的扣0.3分。
(4)各参赛队伍的指挥、乐器伴奏、领唱须是本系学生,否则扣除相应分数。
(5)入场、退场有序,台风端正加0.1—0.3分。
(6)组织得分含本系预定观众人数出勤率的得分。
(7)比赛一律使用伴奏带,不得使用合唱伴奏带。
(8)计分方法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
5、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
另外,还将评选出: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服饰奖和最佳指挥奖各一名。
6、注意事项
(1)每支代表队须唱两首歌曲,必选歌曲从指定歌曲中选取(见附表),另一首为自选歌曲,自选歌曲须之前获得院团委审核确认。
(2)此次比赛由校团委主办,校学生会承办,各系(院)学生会协办。
(3)团委根据各系上报的参赛队伍训练时间,统一安排礼堂使用时间。
(4)为保证比赛音响质量,伴奏带必须是刻录光盘(不能使用U盘)。
(5)如多个系院选送同一曲目,报送校文艺部时间较早的系院享有优先选择权。
(6)本次比赛将聘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委。
希望各系(院)认真组织此次活动,在比赛中展示出良好精神风貌,争取最好成绩。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