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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关于开展2016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9 浏览次数:

 

团委各部门、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共青团工作发展,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在校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认真学习团的基本知识,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利,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综合素质测评达中等以上水平。学习成绩良好,前一个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二)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学校各级团组织中的学生干部。
3、工作能力强。对团的工作有热情有经验有思考,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群众威信高。能够联系团员青年,广泛开展谈心和思想交流活动,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认可。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建设健全。能够按时换届,支部推优工作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团员发展、团员教育与管理(含团员证管理、团员注册、团费收缴等)、团务记录等工作规范。
2、团干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支委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起到表率作用。团支部委员政治素质高,严于律己,工作作风扎实。
  3、团员队伍素质高。团员青年理论学习积极性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与各项团组织活动。
  4、积极开展活动。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主题教育活动,校园宣传工作卓有成效。
  5、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创新,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有特色、有影响的活动,受到上级团组织的表彰和奖励。
  6、本学年度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发生。
(四)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与团委社团联合会联系密切,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例会,参与意识强,踊跃发言。
2、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3、富有开拓精神,能够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树立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
4、学生社团联合会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五)示范学生社团
1、模范遵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2、与团委社团联合会联系紧密,能够及时沟通交流,积极向团委新媒体投稿,宣传力度大。
3、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先进。队伍团结,按时换届,财务清楚。
4、学期初有计划,学期中严格按计划组织活动,学期末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学团部。
     5、活动丰富多彩,影响力较大,收到良好效果,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生活。
3、严格遵守《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半年以上。在各项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
4、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成绩突出。
5、本学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6、综合素质测评达中等以上水平,学习成绩良好,前一个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二、评选要求
(一)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1、每学年于“五•四”前后进行一次评选。各级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评选,要使整个评选过程成为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过程。
2、各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总数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6%,各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干部总数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3%。
3、各团总支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数不超过本系团支部总数的20%。
4、各团总支负责推荐1-2名优秀团干部。
5、院团委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团干部总数不超过本部门团干部总数的15%
6、各团支部应根据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经团支部民主讨论,上报各团总支审核后确定名单。
7、各团支部应严格对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积极申报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8、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名单确认后,分别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团支部推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团委各部门推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见下载专区),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版表格及汇总名单电子版于531日前发至ciirgqt@163.com,由团委办公室统一审核打印,并反予各系(院)存档。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示范学生社团
1、团委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评选,树立典型,学习先进。
2、团委社团联合会推荐的优秀社团干部总数不超过社团干部总数的10%。团委社团联合会推荐的示范学生社团总数不超过学团总数的20%。
3、各学生团体应根据优秀学生团体干部的评选条件,经本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民主讨论,上报学团部审核后确定名单。
4、各学生社团应严格对照示范学生社团的评选条件,认真填写《学生社团工作创优活动测评表》,积极申报参加示范学生社团的评选。
5、优秀学团干部和示范学团推荐名单确认后,分别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登记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示范学生社团登记表》(见下载专区),由团委学生社团联合部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版表格及汇总名单于531日前发至ciirgqt@163.com,由团委办公室统一审核打印并存档。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
1、团委志愿者部、各系(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评选,树立典型,学习先进。
2、各系(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负责推荐1-3名优秀青年志愿者。
3、团委志愿者部负责推荐的优秀青年志愿者总数不超过本部门人数的15%
4、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名单确认后,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见下载专区),由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版表格及汇总名单电子版于531日前发至ciirgqt@163.com,由团委办公室统一审核打印,并反予各系(院)存档。
以上各类优秀获得者,均由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发文予以表彰奖励并记入档案。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