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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年下半年因公出国(境)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31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学校教职工年度因公出国(境)访学、交流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活动,现请各教学院(系、部)、各有关部门上报本部门2016年下半年(9月1日—12月31日期间)因公出国(境)项目计划。外事办汇总审核后,统一拟定学校下半年的因公出访计划并上报全总国际部备案审批。

    1、上报项目计划的内容:

(1)邀请方——全称、背景简介、往来情况(如有)。
(2)起止日期——指全程日期,含抵离时间。
(3)团组人数——人员构成,如能够确定到具体姓名的请标注。
(4)出访任务——需要具体描述出访的主要任务和必要性。
(5)费用负担——需要明确费用来源、名目和预算。

 

    2、上报项目计划的时间和方式:

    请将2016年下半年因公出国(境)项目计划于9月9日前发至外事办邮箱inter@ciir.edu.cn

 

外事办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