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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0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学校教职工年度因公出国(境)访学、交流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活动,现请各教学院(系、部)、各有关部门上报本部门2017年全年(201711—1231日期间)因公出国(境)项目计划。外事办汇总审核后,统一拟定学校2017年因公出访计划并上报全总国际部备案审批。

   上报项目计划的时间和方式:请各院(系、部)将2017年因公出国(境)项目计划按照附件格式填报,于114日前发至外事办邮箱inter@ciir.edu.cn

 

外事办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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