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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2016年暑假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6-06-30 浏览次数:

各系(院):
2016年暑假将至,为做好暑期毕业派遣、档案转递、安全教育、社会实践等工作,确保学生平安度假和校园安全稳定等,现将学生处2016年暑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期毕业生派遣工作
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暑期轮流值班,受理毕业生的三方协议及派遣、改派申请,每周二上午(8:30-11:30)在办公楼三层325房集中收集材料,周二下午(14:00-16:30)到北京市教委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各系(院)每周二也需安排老师收集学生材料,同时在就业系统中提交派遣学生数据。
涉及改派的同学要备齐以下材料:1、原接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退函;2、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3、京外生源毕业生在京调整须附人事部或市人力社保局接收函复印件;4、原《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5、京外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证需变更时,须附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二、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
1、毕业生档案拟定于7月6日和7月8日分两批通过中国邮政EMS转递。
2、已派遣过的毕业生档案通过邮政方式发往相应单位,毕业生可通过网络自主查询发档时间及档案去向。具体方式:学校网站首页→招生就业→就业情况→就业服务(右下角)→档案查询。
3、毕业生需在档案自寄发之日起半年内查询档案转递落实情况,逾期中国邮政不予查询。
4、暑期派遣的毕业生档案于8月30日进行邮政投寄。需要自提档案的毕业生,须持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周二领取报到证时一并领取个人档案,无“调档函”者一律不予自提。
三、安全教育工作
各系(院)要在学生放假离校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对暑期留校学生加强管理,随时了解掌握学生留校情况,对离校回家旅游学生要叮嘱出行、游玩等安全注意事项。涿州校区不留住宿学生,暑期封校有施工任务。
各位留校同学要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倡文明住宿。不允许使用明火、私拉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人员离开即切断宿舍电源,更不得存储煤气、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火灾;严禁在校园内酗酒滋事、打砸、毁坏公共物品等行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校外人员;要处理好与同宿舍同学之间的关系,团结互助,友好相处;要时刻注意防盗、防骗等事项,留宿校内的同学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遵守相关制度,注意保管好个人和寝室的财产。外出时关好寝室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留校同学还要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高温中暑、食物中毒或者流行疾病传播。
离校回家、旅游的同学要注意旅途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旅途过程中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和家人、老师保持信息畅通。假期不要私自到河道、池塘游泳;更不要在社会上做出影响、破坏学校的形象和声誉的事情,遵纪守法。各位同学在返乡、旅游途中注意天气变化,避开恶劣天气出行,降低遭遇暴雨洪涝灾害、高温热浪等伤害风险。
同学们应珍惜假期时光,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些有意义的活动,锻炼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今后的就业做准备。
四、征兵工作
今年,全国征兵时间为夏秋季,我校征兵工作暑期安排如下:目前,应征入伍男生已经体检完毕6月底,学院武装部将组织男生政审;8月中旬,学院武装部将组织女生体检及政审工作;8月底组织新兵服装发放、办理新兵户口注销和优抚手续;9月1日组织起运新兵至9月中旬送兵结束。
五、各系(院)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系(院)要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本系(院)暑期留校学生要及时联系,做到信息畅通。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程序立即报告。
学生处办公地址:校本部办公楼三层325、307、320、316#
学生处值班电话:
88561794(受理毕业生派遣、征兵等相关咨询)
88561856(受理毕业生档案等相关咨询)
88562184(受理新生贫困生资助等相关咨询)
传真:88561856
学生处
201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