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各系(院):
我校2016年“优良学风班”、“示范优良学风班”评比工作现进入材料收集及初评阶段,各项事宜安排如下:
参选班级:2015级、2014级、2013级全体班级
第一阶段:9月28日—10月24日
“优良学风班”选拔及材料准备
各系(院)选拔推荐候选班级(1-3个)进行展示视频的制作和报送。
选拔标准如下:
1、学习成绩优异,挂科率低,班级加权平均分高(以2016年上半年期末考试情况为准);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书且通过初期培训人数占比高;
3、班主任工作扎实,工作材料详实,所在班级学生评价好;
4、注重宿舍文明,各类检查评比成绩好;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测通过率高;
6、班级学生未违反校纪校规(以教务处、学工部发文为准),未发生重大事故。
其中第1、2条为主要参照指标,第6条拥有一票否决权。
材料要求:
1、各班级建设成果单独做成一个视频文件(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MP4格式,500M以内),并附班级特色展示图片一张,以及140字以内简介一份(word,doc格式)。视频、图片、文字文件名称均以“系院名+班级名”命名;
2、优良学风班申报表(见附件,可在学工部下载专区下载)、班级成绩表加盖公章、“先进性”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均提交纸质版);
3、其他获奖证明、展示材料等。
请各系(院)将以上材料于10月24日前报送学工部。
第二阶段:10月25日—10月28日
“优良学风班”评审和公示
学工部将对各系(院)推选的候选班级材料进行审核与评比,选拔出“优良学风班”并进行公示。每系(院)不超过3个。
第三阶段:11月初
“示范优良学风班”评审答辩会
各系(院)从获选“优良学风班”中再推选一个班级参加“示范优良学风班”评选。评审答辩会将于11月初择期举行,由评审组进行公开评审与现场答辩,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名额规定评选出我校“示范优良学风班”,并推荐参加北京市“优秀基层组织”评选。(参选材料可沿用“优良学风班”参选材料)
参选要求:
1、利用班会、党员生活等时机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
2、加强学风建设,班级学习氛围浓厚,成绩优良,并注重专业学习与实践的结合。班级成员无考试作弊违纪情况;
3、班级干部(班委会等)政治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班级凝聚力、引导力强,较好地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积极构建健康向上、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积极参与市、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在同年级各班级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5、班级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扶贫济困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新风等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6、班主任工作扎实,定期举行班会,注重与学生的互动交流;
7、紧密联系国家大事,突出班级特色和亮点。
办公室 :孙瀚乐 88561143(京) 81200382(涿)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16年9月29日
附件:
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系(院)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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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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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信息 |
累计挂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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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加权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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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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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见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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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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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意见 |
盖章 |
注:1.“累计挂科率”指期末考试各科挂科人数总和占全班人数的百分比;
2.“班级加权平均分”指全班学生加权平均分之和除以班级人数;
3.“先进性”指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书且通过初
期培训人数占全班人数百分比。不累计;
4. 完成填写后请将申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