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各院(系):
2017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在即,为了更加高效、有序地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就业系统数据审核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提前做好数据录入和数据校验工作,并于安排时间内进行数据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院(系) |
地点 |
6月19日上午8:30 |
安全工程系 |
大学生公寓二层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会议室 |
6月19日上午10:00 |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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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下午14:00 |
工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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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下午15:30 |
公共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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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上午8:30 |
文化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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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下午14:00 |
经济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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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上午8:30 |
劳动关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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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上午10:00 |
高职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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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下午14:00 |
高职学院 |
2、将《就业情况统计汇总表》分专业、按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3、各院(系)交三方协议、《签劳动合同就业毕业生汇总表》、《灵活就业毕业生汇总表》、《自主创业毕业生汇总表》等材料到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1)三方协议原件(请按专业、学号排序);
(2)《签劳动合同就业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1),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仅复印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共3页);
(3)出国留学证明材料(复印件);
(4)考研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
(5)《灵活就业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2,灵活就业形式包括:单位用人证明、自由职业)及学校留存的材料;
①单位用人证明(学校留存原件,院系留存复印件);
②自由职业情况说明(有学生签名)
(6)《自主创业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及自主创业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其他情况说明材料:
①学生电子邮箱汇总表(电子版)
②户档留校毕业生名单
③延期派遣毕业生名单
4、各院(系)就业数据的录入修改截止到6月21日,如有个别改动请与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
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