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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开具火车票优惠证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我校2017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确保毕业生能享受优惠火车票,需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毕业生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

  (1)2017届毕业生自己下载打印《毕业生火车票优惠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准确填写后交本院(系)辅导员审核。

  (2)辅导员审核《证明》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报至学生处加盖公章。

  (3)学生处办理时间为6月22日-6月30日。

  (4)注意事项:

  1.《证明》上填写的所有信息不能有涂改;

  2.每生只能开具一张证明,即《证明》1页可供两个学生使用;

  3.优惠区间中的目的地只有填写户口所在地才能享受优惠火车票政策。

  

 

学生处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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