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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劳动关系学院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师资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4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
 
为加强我校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师资队伍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于8月3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大学生公寓二层会议中心举办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首批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及任课教师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如下:
 
1. 特邀MPA教指委专家做关于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关键要点及导师作用的发挥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2. 我校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要点说明。
 
参加导师和任课教师业务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导师和任课教师年度考核。请各位老师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郎毅娜   电话:88562971
研究生处
201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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