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各教学系(院)部及相关部门: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为在聘硕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任课教师及具备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相关管理人员,且来校工作满一年。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即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项教育教学类项目(含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有其他研究生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以一般成员的身份只能参加另外一个项目。非项目负责人作为一般成员参加的项目数最多为两项。
4.非项目负责人作为一般成员参加的两个项目均未结项的,其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二)内容要求
1.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总工办发【2012】36号)相关精神,结合学校近年将要参加国务院学位办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后期验收及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本次申报重点内容为:
(1)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
(2) 学科、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3) 案例建设与实践教学研究;
(4) 教学团队及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5) 招生管理改革;
(6) 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7) 创新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方面,项目名称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专业、研究兴趣和研究条件,自行拟定,但需要体现项目研究的应用性、实践性特征。
2.凡已获准学校、北京市、教育部等教改立项的各类课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结果为一般项目。
三、材料要求及说明
(一)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表1、2、3,“项目编号”由研究生处统一编写),小4号字,1.5倍行距,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竖排装订(两个钉),一式2份。
(二)立项申请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标注在纸袋上)请于2016年5月9日(周一)前交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科办公室(联系人萧老师,电话88561915),电子版申请书需发送至xiaoxinqiao@ciir.edu.cn,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研究生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