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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4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院教字【2013】22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经项目负责人申请、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领导批准,“高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体系的构建与创新研究---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为例”等8个项目被确定为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心理危机事件干预中工会工作的作用---富士康跳楼事件案例教学”等7个项目被确定为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项目一览表详见附件1)。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院教字【2013】22号)的规定,学校将为获准立项的项目提供经费支持。获准立项项目所属系部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研究与实践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项目负责人需根据立项申报进度安排进行项目建设,按照结项要求及时办理结项。所有立项项目均需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育教学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院教字[2011]14号)的规定,根据批准的经费额度,重新填报经费预算(详见附件2),预算报研究生处审核(具体要求和时间请查阅邮件通知),由研究生处统一报财务处备存,以此作为实际报销的依据。经费报销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经费报销人为课题组成员,负责人进行签批,财务处报销。项目经费需在2016年内使用完毕。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