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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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定 专家论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1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相关培养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范培养过程,确保培养方案修(制)定工作质量,现决定于7月6日(周三)召开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定专家论证会。
时间:7月6日(周三)上午8:30
地点: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出席人员:研究生培养院系负责人、研究生教研室主任、负责研究生工作的教学秘书
主要议程安排:
1. 各专业领域负责人分别就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定情况以PPT的形式进行介绍;
2. 论证专家就各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3. 院系与专家进行交流讨论.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