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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硕士研究生专项(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4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系(院):

 

为更好地确保研究生实习工作质量,请各相关培养系(院)按照本通知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在本学期3月26日-4月9日期间切实做好此次实习的相关部署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培养系(院)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本学期的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内容、实习要求和具体安排等,做好2016级硕士研究生专项(岗位)实习的相关工作。

2.硕士研究生实习期间定期做总结并向导师汇报实习情况。各培养系(院)需提交一份实习安排计划书交研究生处备案。

二、总结考核

1.参加实习的研究生做好个人总结,认真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鉴定表》(其中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各指导老师负责召开团队总结会议。

2.实习结束后,各系(院)应组织本单位实习经验交流,审核实习成绩,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并提交实习总结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系(院)对实习活动的组织安排情况、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导师(含实践基地兼职导师、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研究生实习成果以及实习活动的经验总结、问题反馈和对今后实习工作的建议。研究生处根据各培养院(系)总结报告的情况择期开展硕士研究生实习总结交流会。

 

 

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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