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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7年度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4 浏览次数:

研究生培养院系及相关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研﹝201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着力解决当前人才培养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院教字[2013]2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为在聘硕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任课教师及具备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相关管理人员,且来校工作满一年。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即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项教育教学类项目(含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有其他研究生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以一般成员的身份只能参加另外一个项目。非项目负责人作为一般成员参加的项目数最多为两项。

4.非项目负责人作为一般成员参加的两个项目均未结项的,其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二)内容要求

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总工办发【2012】36号)相关精神,结合学校近年将要参加国务院学位办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后期验收及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本次申报重点内容为:

1.实践教学研究

以专业为研究单元,研究各专业人才实践技能与综合素质培养及其实现途径与方法,并提出解决方案等。

2.课程建设与改革

MPA授课课程为基础,开展教学梯队、课程内容、实验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以及教材建设,在研究方案中必须包含对课程改革效果评估方面的内容。所有为研究生生开设课程的教师均可申请。

    3.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研究

适用于MPA的所有课程进行案例设计与撰写;案例教学研究中教师要有自己特点的教学理论表达方式,要求要包含把新课程理念转化为课堂教学的途径与方法。

4.其他相关内容:

(1)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

 (2) 教学团队及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3) 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4) 创新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方面,项目名称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专业、研究兴趣和研究条件,自行拟定,但需要体现项目研究的应用性、实践性特征。

凡已获准学校、北京市、教育部等教改立项的各类课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二、本次立项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决定拟立项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

三、材料要求及说明

(一)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表1、2、3,“项目编号”由研究生处统一编写),小4号字,1.5倍行距,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竖排装订(两个钉),一式2份。

(二)立项申请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标注在纸袋上)请于2017年5月29日(周一)前交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科办公室(411),电子版申请书需发送至yjsc@ciir.edu.cn,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研究生处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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