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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8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及2015级研究生: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校研字[2016]8号)要求,为保障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决定对在读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是指课程学习阶段结束,已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的2015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课程中期考核未合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此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位论文开题情况及报告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 学位论文是否按照开题报告计划进度进行;

     3.学生工作态度、积极性、时间投入、接受指导等情况;

     4.导师过程指导情况;

     5.论文按时答辩的可能性。

三、检查标准、结果和等次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等级分为A、B、C,其中A为通过;B为基本通过;C为不通过。

A:态度端正,实际完成工作量饱满,已取得一定成果。

B:已完成一定的实际工作量,有望近期能取得成果。。

C:实际完成工作量较少,近期也无望出成果或学位论文工作基本没有实际开展。

四、检查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定为C者,学生需当面向检查组报告论文工作进展,检查组可对论文提出修改建议,并要求学生在一个月内提交详细研究进展报告,对其进行复议,以确定中期检查是否通过。如果评定成绩仍为不通过,则需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跟踪,并定期再次检查。中期检查不通过者无法参加论文正式答辩。

    

    五、考核工作安排

1.研究生培养院系以专业领域为单位成立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每个小组可由3-5人组成

2.硕士研究生、导师以及检查小组填分别写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3.研究生教学负责人或教学秘书应再次核查每位研究生的课程中期考核结果,对于课程考核未合格而参加论文中期检查的人员要在备注中特别说明;

     4.研究生填写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并向院系论文中期检查小组提交书面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大纲),听取修改意见,检查小组根据研究生的论文进展情况评定各位硕士研究生的考核结果

     5.中期检查报告留存各院系

六、时间安排

    2017年5月8-2017年5月31日。请各专业领域务必在5月29日前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请各院系将填写的汇总表(附件2、3)于5月29日前将一份签字版至研究生处(办公楼411)。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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