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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院待报废资产进行调剂使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2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2013年上半年集中处置待报废资产的通知》要求,近日全院各部门向资产规划处提交了资产报废申请。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本着“先调剂、后报废”的原则,现将本批待报废资产的信息向全院公布(详见附件)。请因工作需求有调剂意向的部门于2013年5月23日前提交申请手续,学院批准后,我处将组织资产调入方按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调拨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校区联系人:杨学松     联系电话:88561882
涿州校区联系人:陈  宁     联系电话:81202756
 
资产规划处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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