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关于教职工申请周转房公租房房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1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向学院提供了永泰小区周转房房源和光机电公租房房源。

一、申请条件如下:

(一)海淀区永泰小区周转房申请条件:
1、学院职工及家庭成员未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在京获取得产权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军队住房。
2、自本条例正式公布之日,来校工作(含应届毕业大学生)时间满一年以上并已建立住房档案的职工。

(二)通州光机电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收入13万元(含)以下。

二、注意事项

1、购买商品房(已取得产权证)的教职员工不得申请周转房,填表时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的情况,必须退出周转房,同时取消购买职工住宅的资格。
2、符合条件又有意向申请上述两处房源的教职员工,可以同时选定两处房源进行填写。
3、表格填写必须填写完整方能有效,有配偶的教职员工必须有配偶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填写完整后请于2014年9月10日前交到北京校区办公楼119房。

资产规划处
2014年8月29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