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
学院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学院2014新进教职工、与学院劳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为学院工作5年以上的外聘人员,有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通州光机电公租房。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一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收入13万元(含)以下。
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二、注意事项
1、填表时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的情况,将取消教职员工购买职工住宅的资格并将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对于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如若发现瞒报的情况,将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表格填写必须填写完整方能有效,有配偶的教职员工必须有配偶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填写完整后请于2014年9月25日前交到北京校区办公楼119房,电话:88561885。
资产规划处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