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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院打印复印通用耗材产品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中直机关办公耗材类采购相关要求,从即日起,学院打印机硒鼓、碳带、粉盒原则上不允许在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和中央政府采购中心以外的其它渠道采购。具体采购方式如下:
1、对中直目录范围内的打印机硒鼓的采购,各部门将所需要的硒鼓数量报到采购办,经采购办统一上报中直采购系统,最后由中直定点协议供货商实行分别配送。
2、对中直目录范围外的打印机硒鼓、粉盒、碳带的采购,由各部门到中央政府采购网通用耗材板块(http://www.zycg.gov.cn/td_bgypxygh/platform_dyhc)自行选择协议供货商采购,并签订含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水印字样的央采协议供货合同。
学院硒鼓集中采购每个季度采购一次,采购上报通知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发布,届时请各部门根据打印机型号和使用需求做好采购统计工作。
现将中直采购目录范围打印机型号清单附在文件后,请各部门对照清单采取相对应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特此公告。
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