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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部门2016年资产清查自查阶段工作情况说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3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校资字[2006]号)的要求,学校资产清查工作自424日全面启动,截止521日,固定资产清查自查盘点阶段的工作应全部结束。在此阶段,部门要完成在用资产、盘盈、盘亏资产的核实;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修改;部门间资产调拨;条形码粘贴;盘点数据上报等5项工作。
请未能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自查阶段工作的部门,向学校上报《部门2016年资产清查自查阶段工作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对未能按要求完成自查盘点工作的原因进行说明,同时承诺完成的时间,经部门第一责任人、资产管理员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5231800前送至办公楼130房间。
附件:《***部门2016年资产清查自查阶段工作情况说明》
 
资产清查审计组
固定资产清查组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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