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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资产清查第四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4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校资字[2016]1号)的工作要求,学校于612-625日期间为清查工作的“确认及上报系统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固定资产,落实管理责任。
1、部门继续查找盘亏资产,填写盘亏说明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部门继续对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复核及修改,明确使用人、存放地点、资产状态等信息。上述信息如有更新,及时报送资产清查审计组。
2、部门继续补打粘贴条形码:对于条形码缺损或由于资产部门间调拨,需重新粘贴条形码的,要认真核对系统信息,确保准确粘贴。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待学校完成统一入账工作后,进行条形码粘贴。
3、部门出具盘盈资产的相关材料:价值确定依据包括发票、合同或市场上同类资产的价格等。
4、部门委托第三方管理的资产(如:教学楼、学生公寓、中工大厦、礼堂等场所内的家具、设备),要签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资产托管协议》,并交资产管理处备案。
二、盘点数据的审核与汇总
1、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部门盘点数据:对部门报送数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部门要完善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信息;
2、会计师事务所分类汇总所有资产盘点数据:对流动资产、住房及构筑物、无形资产、档案及陈列品、图书等进行汇总。
三、学校研究资产清查结果        
1、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部门报送的《资产损失情况说明及责任认定意见表》;综合考虑盘亏资产情况说明及各部门对盘亏资产的责任认定意见,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及价值评估报告,提出赔偿建议。
2、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组初审资产清查结果,对清查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专项工作组数据报送
流动资产、房屋及构筑物、无形资产、图书、档案及陈列品等各专项工作组若数据有更新,请于6241600前将数据重新报送到办公楼130房间,联系人:陈玥  8856150815901233192
                           资产清查工作组
2016613